东北网8月15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近日下发。《实施意见》明确,哈市将实施无证照经营查处联席会议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全市范围内查处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
全市无证照经营者2万余户
目前,哈市无证无照经营业户有2万余户,其中餐饮行业约占65%,旅店行业约占15%,歌厅、洗车行、小作坊、废品收购等行业约占19%,其他行业约占1%。由于无证无照经营的结构、行业及地域等因素较为复杂,查处难度较大,加之一些监管部门错误地理解“谁审批、谁监管”的含义,使得监管错位,审批和监管脱节。为了解决查处无证照经营工作中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部门相互推诿等问题,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无证照查处施行联席会议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哈市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施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部署,对各类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或者审批文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列出目录。
《实施意见》明确,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管辖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进行清理。哈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全市范围内的集中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取缔群众反映强烈、疑难重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查处难度较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组织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执法单位不作为将被行政问责
《实施意见》对“查无”工作的监督考核作出了规定,确定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机制。年终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考核。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会同监察、法制部门每年两次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抽查。对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排查职责,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未及时查处、取缔,或者未按规定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据《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属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履行报告职责,或者不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梳理排查的,依据《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