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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法院三项举措稳步推进 确保廉政民意畅通
2012-09-06 10:44:08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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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6日讯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廉政民意畅通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龙凤区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求真务实,积极探索,畅通渠道,完善制度,稳步推进“廉政民意畅通年”活动开展。

  一、党组重视,明确宗旨

  龙凤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廉政民意畅通年”活动,为确保活动质效,成立了“廉政民意畅通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推进。在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人员相关责任的基础上,明确了“提升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和审判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法官的执法行为,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的活动宗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耀东同志对活动提出了“五个注重”的具体要求,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廉政建设的稳步推进;要畅通渠道,倾听民意,注重倾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健全制度,明晰责任,注重构筑科学的廉政保障体系;要抓好落实,积极整改,注重专项活动的实际效果;要惩教结合,源头治理,注重形成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项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落实专人派驻交流到信访接待一线,对具体案件提出监督和落实意见的方式,对活动给予强有力的指导,提升了活动层次,确保了活动质效。

  二、畅通渠道,倾听民意

  龙凤区法院在注重发挥审管办、纪检组等职能部门内部监督制约作用的同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形成了由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模式和由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监督方式并重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在内部管理上,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相关规定,落实了专职廉政监察员、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干警廉政档案,通过班子成员签订廉政承诺书,中层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普通干警配发廉政卡片,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监督的方式,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内部考评体系,营造了廉政为民的内部空间。在外部监督上,在不断完善信访接待、司法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开通了法院举报网站,定期召开律师座谈会,通过到各部门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大走访”活动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大观摩”活动,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对反映出的案件质量、纪律作风等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使外部监督多渠道、规范化、效果好。

  三、整章建制,构筑体系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龙凤区法院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从严查处九项规定”,认真查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切入点,加强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了一系列促进廉政为民的制度规范。在围绕司法作风建设上,制定了《司法礼仪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监察、监督工作规定》、《纪检信访举报制度》、《工作讲评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干警业外活动申报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执法行为,审判流程关键节点的良好运行进一步规范。在围绕科学规范管理上,实行了审判与执行分离、立案与审判分离、收费和支出分离的“三分离”制度,明确了典型案件“一案双报”制度,制定了《审委会议事规则》、《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院长办公会制度》、《诉讼费退费管理办法》、《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等监督、考评制度,使诉讼费的收取和管理、奖励经费的使用、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和重大案件决策等活动都在严密的制度监督下进行。在围绕案件质量提升上,制定了《立案工作规则》、《庭审考评办法》、《裁判文书质量评比办法》、《案件质效评查办法》、《上诉案件报送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案件日志制度》等相关制度,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入手,强化对案件的全方位掌控和管理。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