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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多部门联动 严查元宵节销售燃放孔明灯
2013-02-21 10:06:23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孙鹏飞 德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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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1日讯 从2010年起,牡丹江市就禁止在市区范围内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但每逢节日,仍有个别市民违规燃放。20日,记者从市安监部门了解到,今年元宵节期间,我市多个部门将展开联动,合力加强监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孔明灯。

  据了解,孔明灯又称天灯、许愿灯,制作材料为竹蓖、棉纸等易燃物品,燃料一般为固体酒精或蜡块,点燃后利用热空气受热膨胀产生浮力助推上升飞行。孔明灯属于明火,升空后一旦出现风力过大、风向不稳等情况,将直接威胁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备及居民住宅的安全。特别是燃烧着的孔明灯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居民屋顶、林地、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高压短路等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

  对此,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2010年起,我市就禁止在市区范围内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今年元宵节期间,我市除禁放孔明灯外,还制定了多个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元宵节期间的孔明灯管理工作。对非法销售孔明灯的,将由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在公园、广场占路销售孔明灯的,将由其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管理和查处;对非法燃放孔明灯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引发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安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