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4月23日讯 因感冒来医院输液的患者马遥夫妇说,“现在有小病,输液花不了多少钱,两年前我因为普通感冒来卫生院输液,一个人就要付30多元,自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我们夫妻两人因为感冒,一共才花了22.8元。”
“医改给咱老百姓的实惠真是看得见!”萝北县农民李明晶说。她的公公今年63岁,3月份在萝北县做了一次甲状腺手术,如果在非医改地市就医,往往会使用很多非基本药品目录里的药品,再加上化验、诊疗、护理等其他费用,大概要花将近2万元,但在萝北县花了3000元就完成了整个手术。“新农合给报销65%,最终这个手术全下来所需费用也就是1000多元,真正为我们农民减轻了负担。”李明晶说。
2011年,我市在萝北县启动了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财政出台了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完善了村级医疗机构补偿措施。在村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后,政府完善了对村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县财政对村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的15%给予补贴。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按农村户籍人口人均每年补助乡村医生的7元钱落实到位。落实了村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照乡村医生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拨付项目经费。对从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发放误工补贴1200元。在村卫生所实施了一般诊疗费。改革后村医各项补助人均13980元。
从2010年3月,我市正式启动政府办第一批试点工作后,2011年我市39个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2012年7月,212个村卫生室全部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00%。目前,网上基本药物集中采购362个品种(含省增补105个品种)757个品规1238.9万元,销售357个品种(750个品规),惠民让利1260万元。医改实施4年来,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药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