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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解除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响应 确保灾区稳定生活正常
2013-09-27 07:52:4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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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9月27日讯 26日下午,省减灾委员会在哈尔滨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以省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的名义,经省政府同意,从即日起解除省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应急响应。同时,研究部署灾民越冬救助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我省的灾害叠加效应强、险情出现多、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受灾面积大。省委省政府沉着应对、准确判断、科学指挥、精心调度,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工作非常积极、主动、到位,实现了省政府启动灾害救助Ⅰ级响应时提出的“不让一个灾民露宿野外,不让一个灾民衣食无着,不让一个因病因伤灾民不能及时得到医治、不让救灾物资仓库无物资可调”的工作目标。会议强调,根据当前天气和灾后救助工作实际,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灾民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的争取、房屋恢复重建修缮、管理服务工作“三个力度”。同时,要推进和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有”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服务”到位;确保各种救灾款项不截留、不挪用,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到位;确保能收的秋粮颗粒归仓,能恢复的土地明年能播种;确保灾区稳定、治安良好、生活秩序正常。

  会议要求,国庆节期间,重点灾区的民政干部、住建干部不能放假,要全力投入到灾后灾民生活救助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相关部门也要安排人员值班,保证有足够的力量做好灾民服务保障工作。

  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孙永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