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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镇职工热费暗补将变“一职一贴”明补
2013-10-31 07:37:3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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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31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暗补”变一职一贴“明补”、供热按计量收费等新政策将尽快推进实施。

  环状管网供热

  各热源互为备用

  我省将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到2015年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取消分散小锅炉供热,县级以上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70%以上。

  在进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全面分析热源分布,积极推进备用机组、调峰锅炉等备用热源建设,保证供热安全。各地要根据热源实际情况,积极实施多热源环状管网供热运行方式,实现各热源有效互为备用。

  按计量表走字

  用多少热交多少钱

  各地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供热计量价格管理办法和供热计量价格,对实行集中供热、达到节能要求、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并满足计量收费技术要求的居住建筑,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同时,不得借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之机变相提高供热价格和总体收费水平。

  省住建厅有关专家介绍,按国家要求,新建建筑都要安装用热计量表,按表收费。这就是说,用热可以像用水、用电一样,按表走字,用多少交多少钱。这样,用户可以使用温控装置,调到家人最适合的热度。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布热费价格构成,遇供热成本大幅变化时,要及时启动供热价格成本监审机制。

  城镇职工热费

  尽快实现“明补”

  我省各地还要建立困难群体供热保障机制,重点解决的是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关停企业职工、下岗职工等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供热问题。已建立保障机制的,要进一步完善并确保财政专款拨付发放到位。尚未建立保障机制的,要从2013年采暖期开始抓紧建立。有条件的市县,要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实施城镇职工采暖费补贴改革。我省要求各地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实现采暖费由“暗补”变一职一贴“明补”。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监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全省各地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名词解释

  “明补”

  即把采暖费补贴直接打入职工工资。

  按户补贴

  按家庭成员中职级高的人进行补贴。

  一职一贴

  与户口无关,城镇职工分别由各自所在单位进行补贴。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