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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20类行政审批延长期限
2013-11-27 10:30:0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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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27日讯 2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即日起哈市将延长20类收费审批项目标准的执行有效期限。其中,部分事项1年的审批期限最高延至5年一审批。

  据悉,根据哈市政府关于优化行政审批环境,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要求,本次行政审批延长期限,旨在提高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轻管理相对人负担。共涉及258个单位、20类收费审批项目标准的执行有效期限,全部为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原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中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执行;执行有效期限将按照现行有效期限执行;新的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须进行复审;现行有效期限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到哈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按照新的规定,部分类别事项的审批期限由一年、两年、三年延至最高5年进行一次审批。

  20类延长收费标准执行有效期的审批项目

  1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

  2公办小学接收外籍来华就读学生收费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外籍来华就读学生收费

  4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

  5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收费

  6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内地新疆班收费

  7公办职业高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8公办中专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9公办技工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10民办小学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11民办小学学校接收外籍来华就读学生收费

  12民办初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13民办初中学校接收外籍来华就读学生收费

  14民办高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15民办高中学校接收外籍来华就读学生收费

  16民办职业高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17民办中专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18民办技工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19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培训收费

  20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