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5日讯 (记者 那鹏翔) 记者25日从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加快医改重点领域改革,上半年全市新农合补偿重特大疾病患者10021人次,补偿2079万元;2007个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降低30%左右;新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口达到143.91万人;全市审批通过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571个。
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安排,从9月1日开始,哈尔滨市方正、通河、宾县、延寿、依兰等5个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明年1月1日,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都将进行公立医院改革。
大病商保启动实施
哈尔滨市全力推进大病商保沟通协调工作,尽快启动理赔补偿工作;推进五常等7县(市)网络改造升级,实现与市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市级定点机构“即时结报”;加强定点机构和基金监管,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大监督频次力度,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套取”和“诈骗”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借助大病商保启动实施,在市辖区探索健康卡“一卡通”服务,即方便参合患者,又能防控基金风险。
村级医改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零差率销售
哈尔滨市加大“村级医改”推进力度,凡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零差率销售,坚决防止和纠正“双轨制”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村医养老保障机制。鼓励乡镇卫生院多渠道增加合规医疗收入,将医疗收入结余大部分资金用于职工收入再分配,逐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健全签约服务机制和考评机制,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着重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坚决防止光签约不服务的问题发生。
全市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试点
《哈尔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修订完成,组织开展全市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试点,加强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能力建设。完善康复护理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分级医疗、双向转诊试点医院范围,在各区、县(市)分别建设一所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开展康复医疗进社区活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哈尔滨市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确保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落实村医补助资金,将至少40%任务资金下沉给乡村医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和克扣给村医的补助资金。全面推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尤其是要加大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推进力度,确保所有项目量化指标和质量指标全面达标,坚决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等问题。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
哈尔滨市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政策,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探索社会资本多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实现方式,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