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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开店为幌子 招待所内有玄机
2014-10-22 16:08:54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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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2日讯 “挂着羊头卖狗肉”如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食品、药品、用品等产业都有这种现象,但是无论是“卖狗肉”还是“卖猪肉”,这类的幌子如果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日前,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开招待所名义,在招待所内容留卖淫女卖淫,为自己赚取高额非法利润的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该案被告人刑罚,经营的招待所被行政机关取缔。

  宋某(女)绰号四姐,在龙江镇经营一家招待所,但不景气,住店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加上房租和一些开销,基本上是入不敷出,眼看着自己的招待所就要关门,宋某不甘心,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找来一群卖淫女在自己的店里从事卖淫活动。宋某在龙江县的龙江镇三道街自家招待所内多次容留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介绍两名嫖客。

  龙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