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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侄欠大伯23万不还 还模仿签字做假收据
2016-07-30 11:10:46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史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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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0日讯 近日,泰来法院审理了一起叔侄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两年前,刘某从自己的大伯处借了24万元购买装载机,一年后,刘某的大伯因病急需用钱,刘某谎称钱已还完,并拿出了“收据”。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发现,刘某并没有还钱,而且收据也是假的。

  2014年6月,泰来县某镇刘某因购买装载机没钱,向其大伯刘老汉借款本金24万元,刘某为刘老汉出具欠据约定:刘某每年给付刘老汉年利率1分,每年年底付清利息,如刘老汉家里特殊情况急用钱(刘某)偿还本金。2015年2月4日,刘某通过银行汇款,偿还刘老汉利息2万元。

  2015年3月16日,刘老汉因患重病,找刘某要求提前偿还其欠款。刘某偿还刘老汉欠款本金1万元,同时双方核对尚欠本息合计23万余元,刘某重新给刘老汉出具欠据,约定同年5月15日还款。第二日早上,双方因索要欠款发生冲突,一气之下刘老汉要求刘某立即还钱,刘某拿出一个上面写着收款人为刘老汉名字的收据,说自己欠的钱已经还完。刘老汉一听很生气,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偿还欠款本息合计23万余元,另要求刘某给付利息到欠款还完时止。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刘某对借款事实和出欠据的过程无异议,但主张自己已经偿还完欠款。开庭时,刘某提供的证据是由刘某自己书写的还款内容的收据,收款人处是刘老汉的名字。刘老汉反驳道,这是刘某做的假据,老汉自己会写字,没必要由刘某代写收据内容。从肉眼直观上看,收款人后面的签名还真像刘老汉的笔体,于是刘老汉向法庭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论证明,收据上的签名不是刘老汉自己书写的,是他人模仿的笔迹伪造的。法庭通过认真的走访、调查,核实了被告刘某主张所还欠款的来源不真实,关于还款的细节和钱款的来源问题,被告的几次庭审陈述漏洞百出。

  最后,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刘某偿还刘老汉欠款本息共计25万多元,并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到欠款还完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