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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扎实有效开展巡察工作助推转型发展
2017-06-05 10:27:02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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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5日讯 双鸭山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把巡察监督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利剑”,大力度推进,扎实有效开展。通过三轮巡察实践,有效地发挥了“利剑”作用,释放了正风反腐的正能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积聚了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了“在巡察中检验发展成果,用巡察成果推动转型发展”的目标。

  高点定位,接地气设计,构建巡察工作新格局

  市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落实巡察工作,按照“定位准、起步稳、方法活、效果好”的总体思路,认真调查研究,贴近实际设计,市、县(区)联动,形成了巡察工作一体化工作格局。

  准确定位,高规格组建机构。按照省委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委专门成立了调研组,对市县(区)如何开展巡察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深入基层党委进行实地调研。市委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并研究成立关于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建立巡察工作制度的相关事宜。2016年6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常委兼任,设副处级副主任1职。

  同时,成立了5个巡察组,设正处级专职副组长、副处级巡察专员、正科级联络员各1职。

  严格标准,超常规配强队伍。为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人员配备上市委坚持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中层骨干中广泛选拔的同时,面向全市“抽硬人、硬抽人”。在组建队伍过程中,坚持既注重工作经历,更注重工作能力;既注重现实表现,更注重思想作风、政策水平等综合素质。建立了巡察人力资源库,在市委督导专员、市政府督查专员及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财税、司法等部门选拔了137名原则性强、作风过硬,基层情况熟、群众口碑好的处级领导干部及优秀处级后备干部作为巡察备用人选。每次根据不同巡察对象,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抽选人员,为巡察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上下联动,一体化开展工作。按照“构建巡视巡察全覆盖工作格局,实现巡视巡察无死角、监督无空白”的部署要求,坚持市、县(区)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四县四区分别按照“一办两组”、“一办一组”模式建立巡察机构。在十届市委开展首轮试点巡察工作中,宝清县作为巡察试点,采取“一拖二”模式,对县内朝阳乡、民政局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市、县(区)都把巡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为巡察机构提供了24间700多平米的办公场所。目前,市、县(区)已构建巡察监督工作网格化格局,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多维思考,前瞻性谋划,探索巡察工作新思路

  坚持把巡察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谋划,并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围绕群众关注的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科学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巡察工作稳步开局,扎实开展。

  方案先行,谋定而后动。结合实际,制定了覆盖各个层面、行业、领域的《十一届市委2017年—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提出了以市、县(区)党委任期为限,通过常规、专项、交叉、机动、点穴、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力争两年一次,一届两次,实现巡察工作“双覆盖”的目标。各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要制定严格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方法步骤、工作时限和具体要求等。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工作特点,提前调研,做足功课,梳理薄弱点、找出侧重点、筛选切入点,为在巡察中发现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制度先立,规范而后行。以《巡视工作条例》为巡察工作的基本遵循,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形成巡察组同纪检、组织、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

  形成巡察信息第一时间反馈到领导层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多方联动,形成了巡察工作“协同作战”的机制。通过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了巡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培训先导,知之而后做。坚持以培训为先导,及时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及时贯彻到每个巡察工作人员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突出实践教育,及时邀请参与过省(市)巡视工作的市、县领导,就如何灵活运用各种巡察方式方法,如何提高发现问题、深挖问题线索等问题现场“传经送宝”,并针对巡察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制作了《巡察工作手册》、《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工作手册》等学习资料,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巡察工作流程、要求了然于胸。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召开集中培训会5批(次),共累计培训相关人员130余人次,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巡察过程中的失误发生。

  大力推进,全方位体检,实现巡察工作新突破

  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发现就是失职”的思想,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问题,强力推进巡察工作。

  多措并举,善于发现问题。注重利用巡察工作的资源和手段,综合运用听、看、查、问、访等方法,从大量的资料、众多的谈话和来信来访中认真分析、甄别排查,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面对难以听到反映问题的真话、实话,摸不清问题所在的难题,突出巡察重点,根据上级关切、群众关心、舆论关注的情况,紧盯一定时期内普遍存在的禁而不止、纠而复生的倾向性问题,紧扣“六大纪律”,透过表象找出疑点。不断创新谈话模式、拓宽谈话范围、加大谈话力度,一对一谈话,听出“弦外之音”,做到“于不疑处有疑”。根据需要,有时“下沉一级”,冲着具体的人或事,直接挖问题。前两轮市本级共巡察8家单位,发现问题369个,问题线索75条。

  分项体检,认真厘清问题。坚持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政治上进行广角扫描,找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关注廉政风险点,对管人、管事、管钱的部门进行重点了解;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对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和选人用人工作进行重点排查;紧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度透视,掌握在廉洁从政、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真实情况。

  深度研判,准确反馈问题。对巡察出的问题逐一分析、认真研究,综合研判,确保巡察报告对问题的定位清楚、定性准确,被巡察单位认可。要求巡察报告要体现出三个方面:一是分析表面问题与本质危害。通过具体分析,明辨是表象问题还是本质问题;是事关全局性问题还是细枝末节问题;是认识问题还是原则问题;是体制机制弊端造成的问题还是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的问题。二是区分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从个性中把握共性,不以偏概全、任意夸大;不能把影响全局的倾向性问题当作一般问题来对待,也不能把某个方面问题作为全局性问题来处理。三是研判探索失误与严重违纪。正确把握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谋取私利等政策界限,既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持续震慑,联动式整改,取得巡察工作新成效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持续关注,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震慑,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正风肃纪,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转型发展的工作中。

  清单制管理,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从快从严,立行立改。压实“两个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察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目前,十届市委首轮试点巡察发现的84个问题已整改70个,正在整改10个,纳入长期整改4个;问题线索24条,移交市纪委8条,其中立案2件,拟立案1件,结案2件,初核了结1件,正在初核1件,正在约谈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移交各区纪委问题线索5条,移交被巡察单位11条。二轮常规巡察发现的285件问题,立行立改9件,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中;问题线索51条已移交市纪委。

  联动式整改,动真碰硬。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市委“五人小组”都专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和处置意见。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形式下发到被巡察单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签字背书,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战线问题的整改,亲自指导督办,上下联动真抓实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通过整改与问责同步推进的方法,对已确认的违纪问题,责成被巡察单位或个人即知即改,对需要移交相关部门问责的马上调查处理,实现了整改的动真碰硬,立竿见影。今年,针对违规建立“小金库”、公职人员“吃空饷”、办公用房超面积、乱发津贴补贴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 问效型跟踪,标本兼治。持续关注被巡察单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定期听取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的汇报,了解整改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看是否实现点面结合、举一反三的效果。指导被巡察单位建立相应的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体制制度上的改革和建设,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为避免问题整改“一阵风”,雨过“地皮湿”,适时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随机杀“回马枪”,对整改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通报曝光、严肃追责,持续形成震慑。同时,对整改情况通过媒体和文件的形式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