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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管委放大招!企业随意倾倒垃圾最高可罚5万
2018-06-28 08:56:03 来源:大庆网  作者: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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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8日讯 近期,大庆市城管委对全市垃圾收集和运输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个别区域存在垃圾私倒乱卸现象,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或垃圾清运企业存在无资质运输、垃圾清运车辆未密闭等问题,影响城区整体环境。

  市城管委本着“抓源头、立规矩、强巡查、治根本”的原则,正在大庆市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同时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力求垃圾乱倒现象得到遏制。

  乱倒的垃圾绝大多数来自物业企业

  “目前,大庆市出现的绝大多数垃圾私倒乱卸现象来自物业企业。”据市城管委副主任兰兴光介绍,一些物业企业为了节省费用,雇佣无资质的清运公司或零散人员拉运住宅小区和商服的各类垃圾。为节省运送成本,他们便将垃圾倾倒在城区周边。

  有的物业企业虽然是自己清运,可现有车辆却不具备密封等相关营运资质条件,生活垃圾能送进中转站,其他一些比如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进不了中转站的,就自己偷摸倾倒了。

  “还有一些个人装修产生的垃圾,量不多,皮卡、半截槽子就装下了,业主觉得不值得雇车,或许也不知道到底该往哪儿清运,就自己找个地方倒了。”兰兴光说。

  主城区内有垃圾清运资质的企业仅有10家

  针对这些情况,市城管委对主城区241个物业企业、514个住宅小区的垃圾收运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清运车辆信息、收集时间、日产生量、是否办理清运资质等情况。目前,各项数据正在汇总。同时,各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辖区内住宅小区及商服垃圾收运信息建立台账,定期检查、随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为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垃圾收运行为,市城管委明确要求,凡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企业,需要向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城管委窗口提交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此项业务。

  已办理许可证的企业,应在许可证下发后7日内到辖区环卫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物业企业实行委托清运的,也要签订正规合同,并提交合同备案。兰兴光告诉记者,目前大庆市主城区已办理许可证的企业仅有10家,大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包括油田石化企业,均没有办理相关许可。

  大庆市在易出现私倒区域设置了12个监控点

  根据前期摸查,萨尔图区和高新区倾倒垃圾的地点相对较多。萨尔图区主要分布在城区外围,比如159井排路、米兰小镇西侧、市委党校周边、中科创业园周边、万宝三区南侧、勤奋地区等,北二路、中三路、大广高速两侧也有;高新区则主要集中在红旗泡水源地、净觉寺、四连中转站等地。

  为遏制私倒乱卸现象的发生,市城管委在易出现私倒现象的区域和个别小区出入口设置了12个监控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目前,这12个监控点已经选定,监控设施正在建设中。

  同时,市城管委要求各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物业公司和清运公司进行排查,责令各物业企业限期办理相关许可,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也将采取定点蹲守、全天巡逻等方式,对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或垃圾清运公司不按规定运送垃圾的,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企业运输时遗撒生活垃圾最高罚5万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则按每车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并可以滞留运输工具。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城管委建议,各物业企业通过在小区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加强垃圾倾倒方面的宣传,让大家知道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应该往哪儿送、几点送,了解大庆市垃圾清运程序。各区属地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和普通市民的力量,增加监督覆盖面,遏制垃圾私倒乱卸现象的反弹。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