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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索购药凭证不能全额赔付 消协提醒消费者就医用药要到正规医院
2005-03-16 08:48:4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孙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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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16日电 看了虚假医疗广告,消费者的小病被“治”成重病。近日,宁安市一患者来哈尔滨就医陷入了“广告陷阱”。

  宁安市78岁的孙新,患老年泌尿疾病多年。2月3日,他看了哈尔滨市一中西医结合医学专科门诊广告后,便赶来就诊。在没做任何检查,也没化验的情况下,门诊的张主任就说:“这病好治,不用检查,拿四个疗程的药回去服用保证好。”孙当时问:“你们登的广告上承诺‘签约治疗,不愈退款’能实行吗?”对方说:“门外有承诺的牌子,保证治好,还签什么约,放心吧!”孙交了2400元药费。张称收款员不在没给开收据,并将药直接从桌子底下拿了出来。孙服药一个月后,病情非但没减轻,反而出现小便失禁的重症。孙多次给张打手机,张都推脱,后来电话也不接了。孙投诉到省消协,经省消协协调,得知该门诊部在孙投诉时,因做虚假广告已被工商部门查处,张主任已被解聘。虽经与院方领导交涉,但因孙没有就医、购药凭证,最终只能返还孙一部分购药款。

  近年来,哈尔滨市虚假医疗广告投诉率攀升。孙新陷入“广告陷阱”的事件,应当为消费者敲响警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就医、用药要到正规医院,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就医、购药时,要索取凭证,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明和维权凭证。而作为治病救人的医疗机构,不管规模大小、性质是国有还是民营,都要守法经营,信守承诺。孙新就医的这家医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应该受到查处。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