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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四种教育”
2005-03-19 17:59:12 来源:  作者: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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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9日电 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在先进性教育中广泛开展“四种教育”学习活动。

  一是“带头教育”。就是在党员干部中建立“导读制”,要求每人确定1—2篇重点课题,作为重点课题的导读人员,写出研读体会。以科室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导读人员做主题发言,交流研读体会,带动大家一起学习。

  二是“实践教育”。就是利用了春节走访慰问的时机,由各科室领导带领年轻党员干警开展“进百家门、访百家贫、解百家困、暖百家心”活动的同时,做好牵手结对工作。

  三是“上门教育”。就是对离退休和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专人包户”的方法,由年轻党员与其结“对子”,将学习材料送到家中,为他们讲读,使他们能够及时学习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四是“互动教育”。就是开展“党员互动学习”。年轻党员和老党员进行交流、沟通。年轻党员结合实际工作,谈认识,老党员结合自己的经历、感受谈认识,两代党员之间就“如何认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我有什么收获”、“自己将怎么办”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进行思想碰撞。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