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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杀亲夫焚尸烧自家 28岁农家女被判死缓
2005-03-22 06:55: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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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电 因家庭琐事,遭到丈夫殴打而跑回娘家的阿城市人舒丹,后趁夜深人静潜回自家,勒死丈夫。为焚尸灭迹,她烧毁自家住宅。近日,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核准,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舒丹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8岁的舒丹是阿城市亚沟镇人。5年前与同村的蔡某结成夫妻,婚后两人关系一直很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俩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每次吵骂完,舒丹都会跑回娘家住上几天,直到蔡某前去认错将其接回。2004年5月中旬的一天,夫妻俩又因琐事争执起来,而后发生厮打。在打斗中,蔡某一拳打伤舒丹的右眼眶。舒丹到医院处置后,领着5岁的女儿搬回娘家居住。在娘家居住期间,舒丹见蔡某不但没来接她娘俩回家,甚至连电话都没打一个,就认为蔡某狠心打她是其变了心,便产生杀死丈夫之念。

  同年6月2日凌晨,舒丹潜回家中,趁丈夫蔡某熟睡之机,用尼龙绳将其勒死后,放火焚尸,同时将自家的房屋烧毁。案发4天后,舒丹被警方抓捕归案。

  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舒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