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4日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黑龙江省5个试点县(市)实行一年以来,先后有100.38万农民自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其农业人口的52.8%,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4079.1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仅缴费10.64元,最高也没有超过12元,农民看病就医率明显提高。
截止2004年12月20日统计,5个试点县(市)共为39.31万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支付了1902.1万元的医药补偿费,占合作医疗基金总额的46.63%,人均支付医药补偿费48.38元。为2万名住院农民支付大病统筹医药补偿费1706.3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农民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健康权益。
据悉,2005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总结5个试点县(市)工作的基础上,已确定扩大9个县(市),将有更多的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健康权益将得到实现、维护和发展。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