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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大领域对民营资本开放
2005-04-01 09:30:2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网络版  作者:谭力新 毕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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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日电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表以来,黑龙江省的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人士如沐春风。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中小企业局、省经研中心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并进行了专题调研。

  据该省中小企业局赵继会副局长介绍,今年该省非公有资本有望进入八大经济禁区,省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该省将加快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将允许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入。

  同时,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也将对非公有资本开放。此外,金融服务业也将成为非公有资本投资范畴,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将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