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伊春228位计划生育家庭居民每年享受政府奖励
2005-04-05 16:00:44 来源:  作者:刘莹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伊春4月5日电在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处罚多生”的计划生育政策,将逐步被“奖励少生”所取代。从今年起,伊春市将有228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居民,得到政府的奖励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为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而于2004年开始试行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居民;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且在2001年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本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

  经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深入全市2县、7区、25乡镇、45村屯的逐级审核确认,我市共有228位农民符合奖励扶助政策标准。据伊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负责人介绍说,对农村“计生户”实行奖励扶助,以奖励少生代替处罚多生,有利于遏制“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让实行计划生育农民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养儿防老,不如计划生育好”成为农民一种全新的观念。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