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2日电 哈尔滨阿城市消防大队原大队长等3人在审批消防手续及检查火灾隐患中徇私舞弊,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阿城市狂野练歌厅火灾隐患未及时消除,造成4死4伤的重大火灾事故。日前,3名涉案人员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2年10月10日,阿城市赵某为开办狂野练歌厅到消防大队办理安全批准手续,大队长刘某派消防监督员纪某到该歌厅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后纪某提出:该歌厅只有一个正常出入的门,没有疏散指示标志、室内隔断,灭火器过期,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如实向刘某作了汇报。刘某指示让其整改。可赵某并未按其要求进行整改,而是找到朋友邢某,让其找刘某说情。最终,刘某指示纪某:“我的朋友找我了,你把防火许可证签了吧。”纪某便在《消防监督意见审批表》等手续上签署了合格意见。随后,刘某在明知该歌厅防火条件不合格的情况下,对该歌厅防火安全手续进行了最后审批。
另据有关部门查明,阿城市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王某在对狂野练歌厅检查时,发现该歌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其下达了三日内整改的通知单。通知单下发后,王某并未认真监督检查整改落实,致使该歌厅火灾隐患未消除。
2003年11月30日凌晨,阿城市狂野练歌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当场烧死4人,烧伤4人。日前,3名涉案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截至目前,在高检院开展的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专项活动中,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案件30件30人,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27件,起诉率达90%,已有罪判决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