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3日电 哈尔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日前确定《2005年哈尔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哈尔滨市要坚持依法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去年下发的《哈尔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继续集中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提速增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尽快在哈尔滨市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行政环境、服务环境、信用环境和人文环境,为哈尔滨市快发展、大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外来项目投资额较大无偿代办
评议处科股长以企业群众为主
在进一步抓好“六项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哈尔滨市要特别加大“代办制”落实的力度,区、县(市)对投资额较大的外来投资项目,都要无偿代办各种审批事宜。同时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做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需公开的事项外全部公开,在市属的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气、供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也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在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的同时,哈尔滨市还要深入开展处(科、股)长评议活动。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内部结合公务员考核,面向社会,以基层、企业、群众评议为主,把对处(科、股)长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企业和群众。
自设行政许可能取消的要取消
严格追查司法错案等执法过错
哈尔滨市今年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哈尔滨市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参照东北三省同类城市的标准,认真研究和论证,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
哈尔滨市还要特别加大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和司法错案,要依据有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应追究不追究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重承诺守信誉取信于民
建设诚信政府企业公民
以各级政府部门落实对社会的承诺和清还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和突破口,哈尔滨市要在政府部门开展“重承诺、守信誉”活动,确保各级政府言出即行,取信于民。同时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企业信用建设,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失信约束机制。
企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同城一家检查避免多头
在治理乱罚款、乱收费行为中,哈尔滨市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原则上先给予警告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采取行政罚款的处罚手段;对确需给予罚款处罚的,必须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严禁以创收为目的的罚款行为,严禁向下属单位及个人下达罚款指标,取消任何形式鼓励罚款的奖励政策。同时要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未经国家和省批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经调查研究确属不合理的,要积极向省和国家反映。
对检查行为,哈尔滨市实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即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省有关部门已进行检查的企业和内容,市、区、县(市)不再进行检查;市有关部门已进行检查的企业和内容,区、县(市)不再进行检查;区、县(市)已进行检查的企业和内容,市有关部门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同一职能部门内部多个处(科)室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由部门统一协调和组织进行,避免多头检查。
另外,哈尔滨市还要规范办班、发证行为,规范各类年审、年检行为。其中对无法律法规及省以上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年审、年检一律取消,对没太大必要或延长年审间隔时限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年审、年检,可扩大免审范围,延长审验间隔时限;对同一企业有多项年审的,可采取联合年审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