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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跑几个月养路费却按年收 摩托车承担养路费“超载”
2005-04-21 14:30:5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海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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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1日电 在哈尔滨市由于气候原因,摩托车只能跑几个月,可养路费却按年收,摩托车车主纷纷反映,他们承担的养路费“超载”。

  苏先生说,他开的是华日100牌的摩托车,有驾驶证。天气暖时上下班骑摩托车,天一冷就不能骑了,一年中只能骑六七个月,可养路费都是按年收的。拿着养路费收据,苏先生很无奈,他说,和他一样情况的同事就有好几位,每次交费的时候,摩托车养户的意见都很大,自己只能开几个月,可为什么要收一年120元的费用?为了这事,他曾问过交通相关部门,可都没有明确答复。

  记者咨询了省、市交通相关部门,也没能得到答案。在向省物价部门咨询时,一位相关人士的回答证实,1997年前后,省交通、物价、财政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全省摩托车养路费按年征缴的办法,现在一直在执行。这位人士坦言,因为我省气候原因,适合摩托车行驶的季节只有几个月,每年摩托车要闲置几个月,在此种情况下,让摩托车养户掏全年的养路费确实不太合理。但要调整此政策,不是物价一家的事,需要由交通等部门介入才行。

  据了解,目前,哈市有正规牌照的两轮摩托车约有几千辆,他们中有上班族、有下岗失业人员、有专门从事运营的。但不管哪种用途,在哈尔滨的驾车期一般只有六七个月,在我省一些地方甚至只能开三四个月,但养路费按年收费的政策却执行了近十年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