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9日电(解娟 记者雷蕾) 今天,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座无虚席,近千名公民在这里旁听了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公开宣判大会。8起案件的9名被告人被依法惩处。
单位偷税处罚金两负责人也获刑
51岁的高先娥在原单位哈尔滨康安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副经理期满后,仍以公司经理的名义主持全面工作。并于2002年10月,与该公司财务科科长吴凡预谋后,决定采取设置两套账簿,隐匿记录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账簿,在用于申报纳税的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2002年10月至2004年7月,该公司共计偷营业税、城建税9万余元。其中,吴凡参与偷税6万余元。
由于哈尔滨康安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构成了偷税罪,身为公司主管负责人高先娥、吴凡均承担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单位哈尔滨康安商贸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高先娥、吴凡犯偷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
三被告卖假发票获刑罚又处罚金
被告人唐兰兰、张国荣、刘桂青三人分别来自安徽省当涂县、肇东市和哈市。37岁的唐兰兰,于1月12日在哈市南岗区中山路一饭店门前,欲卖一张省旅店业统一发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缴获76张尚未出售的发票,经省鉴定为假发票;40岁的张国荣,在1月25日于哈站广场,将97张省服务业定额统一发票卖给他人,得赃款得45元。拿钱未走时被公安机关捕获。经鉴定为假发票;生于哈市刘桂青,于几个月的时间里,以每张10元—15元不等的价格购入假发票,在秋林公司附近售出20余张,获利300余元。案发后,缴获各类欲出售的发票386张。经鉴定为假发票。
三起案件经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三被告人均因犯有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
领完发票任意填虚开后再抵税款
广东省普宁市的陈祝明,受朋友陈大伟(另案处理)委托,于2001年6月在哈市注册了哈尔滨金新捷经贸有限公司。自公司成立之后,陈祝明在税务机关领取8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没有实际货物销售的情况下,采取将该发票2、3联(空白)撕下邮给陈大伟,1、4联自己任意填写的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近33万元,税款4万余元。另在没有业务往来的情形下,用虚开的3张价税合计近22万元的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机关抵扣税款3万余元。公安机关于2004年5月将其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陈祝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冒充经理施骗术假公章骗了十四万
家住哈市的关长学,在明知黑龙江省某媒体已与哈市省法经贸公司脱离挂靠关系的情况下,持省法公司总经理工作证,并着警服骗取哈尔滨西格玛罗茨贸易公司经理刘某信任后,于1996年6月17日,用伪造的公章与刘签订了购货协议书,将刘提供的运动服、旅游鞋、组合音响等价值14万余元的轻工产品骗走,后低价销售得赃款2万余元,被其挥霍。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关长学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后,关长学不服,向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关长学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开空头支票骗钱两被告均获刑十年
个体业者耿志穹,于2004年8月9日以其个人经营的哈市南岗区某通信服务部之名与某合通信有限公司的香坊营销中心签订购买了价值11万余元的62部手机业务合作协议,并签发了与其金额相符的空头支票。而后,耿志穹将54部手机低价售出,得款6万余元;而35岁的马英霁,于1998年6月以办高速公路护栏工程需用现金为名,利用空头支票从吴某处骗取9万元。同年9月,她又以急需用钱为名,用一张10万元空头支票,从哈市某街道办事处骗取一张6万元支票。
二被告均因犯有票据诈骗罪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万元。但二人均不服判决上诉至哈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