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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规定危险或严重损坏房屋不得改修改建
2005-05-13 11:28: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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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13日电 范房屋改修改建行为,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房屋改修改建管理暂行规定》,今日起开始施行。

  规定要求:房屋改修改建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在改修改建中不得挖建、扩建房屋地下室,不得拆改房屋基础、梁、柱,不得从事其他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经房屋安全鉴定为危险或者严重损坏的房屋,不得进行改修改建。公有房屋改修改建应当依照《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市房产住宅局办理审批手续;其他房屋改修改建应当到市房产住宅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涉及规划、城管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请人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