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9日电 今年3月18日,犯罪嫌疑人田某与宋某等5人在浙江省衢州市某饭店盗窃10万余元。此案被浙江省衢州警方列为2005年1号挂牌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通缉。4月29日,哈市南岗公安分局保健路派出所将潜逃到哈市的犯罪嫌疑人宋某与田某抓获。
4月26日,哈市南岗公安分局保健路派出所民警孙栋接到线索:近日,有两名男子高价租住了在哈市南岗区龙橡路的一处平房,这两人很可能就是被浙江警方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接到线索后,所长王波立即带领民警们对这处民房进行了秘密走访。通过对两名男子进行网上比对,警方确定这两名男子就是3月18日在浙江省衢州市饭店内盗窃10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宋某与田某。由于两名犯罪嫌疑人很狡猾,一直不出屋,经过几天的蹲守,民警在4月29日深夜强行进入犯罪嫌疑人租住的屋内,将二人擒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田某交代,他是哈市宾县民和乡人,今年35岁,另一名嫌疑人宋某与他是在狱中认识的,两人都曾因重伤害致死被判过10年刑,因此就成了朋友。今年3月,田某在桂林旅游时得知,宋某和在狱中认识的于某及其两个朋友(至今在逃)正在长沙旅游。5人约定先到桂林碰面,然后一同开车去济南。5人在桂林碰面后,大家又提议开车去浙江玩。
3月18日19时许,当车行至浙江省衢州市一饭店时,于某等5人下车到饭店吃饭。进入饭店后,几人看到一顾客出手十分阔绰,就将此人装有信用卡、身份证和800元现金的钱包盗走,然后匆忙离开了酒店。随后,宋某持被害人韩某的身份证和存有巨额款项的银行卡,在衢州市一银行提走现金10万元,并用这笔钱买了8条黄金项链,5人将赃物赃款分掉后分头逃窜。
由于此案涉及金额较大,衢州警方在案发后将此案列为2005年1号挂牌案件,并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发到网上,向全国各地警方发出协查通报。2005年4月12日,犯罪嫌疑人于某被山东警方抓获。于某供出包括宋某和田某在内的另外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衢州警方据此将四名犯罪嫌疑人上网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