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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房贷罚息利率上调 贷款利率上加收50%
2005-05-26 06:49:3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林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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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26日电日前,央行规定将各商业银行执行的逾期还房贷的罚息水平定为“在借款合同标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同时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记者从省内各银行了解到,目前各银行已经对房贷逾期未能偿还的罚息标准进行了全面上调,多数银行选择在“贷款利率水平上加50%”。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高罚息利率不会给普通购房者带来太大的影响。

  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房信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住房支行获悉,两家银行已经上调了罚息利率,选择在“贷款利率上加收50%”。记者了解到,最近的一次房贷利率调整后,黑龙江省多数银行的5年以上房贷利率为5.51%,据此计算,逾期年利率就是在7.163%至8.265%之间,如果1年按365天计算,逾期日利率则最高为0.2264‰。此前,房贷逾期日罚息为当月应还款额的0.21‰,调整前后最多相差了0.0164‰。

  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新的罚息利率,一笔申请了50万元的10年贷款,每月所缴本息5429元,其中本金为4167元,按过去0.21‰的日利率算,贷款晚还一天的罚息为4167元×0.21‰=0.875元,假设逾期30天,罚息为26.25元;按照新执行的0.2264‰日利率算,贷款晚还一天的罚息为0.943元,假设逾期30天,罚息为28.29元,一个月只比原先多缴2.04元。

  据记者了解,银行对于在3月17日前办理贷款的老客户今年还按原罚息执行标准0.21‰进行。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逾期还贷罚息上调实际对购房者的影响并不大,因为逾期罚息只针对短期逾期不还金额才有实质意义,同时罚息的实际金额也并不高。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