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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005-05-26 20:33: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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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6日电(记者李越峰) 6月1日至8月30日,黑龙江省监察厅与相关部门将围绕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及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纠正和处理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行政效能监察现场会上获悉,黑龙江省监察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责令改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行政纪律,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在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中,监察部门将对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有无以下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

  3、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5、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时,未依法说明理由;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

  7、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某取其他利益;

  8、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9、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者许可决定;

  10、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11、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12、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

  13、其他违反行政许可发的行为。

  据黑龙江省纪检部门有负责人介绍,目前,黑龙江省有些市、县的卫生部门对卫生许可证频繁年检,借以收费,或者擅自提高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还有个别文化局办理行政许可时竟然让当事人购买指定音像制品;更有某市规划局竟然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意见中规定“外墙刷规划局指定的涂料”等违法行为。……这些问题一直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也是政府部门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