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7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规范民办幼儿园的设置。
《标准》规定,民办幼儿园园长须有三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要有相应的师资队伍,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为1:6 1:7,寄宿制为1:4 1:5;应达到大、中、小三个班以上的办院规模,幼儿人均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相应的户外活动资源,寄宿制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运转资金一般不少于10万元。
据了解,我省现有民办幼儿园5862所。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