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黑龙江省高院出台14条禁令规范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
2005-06-02 09:42: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晓波 蔡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2日电 昨天上午,黑龙江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关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关系的规定》,并向全社会公开全省各级法院的举报电话。

  《规定》共14条,规定了法官十种不得有的行为。重申和细化了一些对法官禁止性的要求,强化了对违规法官的查办力度,明确了法院对举报线索的查办要求。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法院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衡量教育活动质量和成效的主要标志,从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入手,查找差距和不足,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确保《规定》更好地落实,省法院要求,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护短,要通过“看得见的公正”体现“看得见的先进”。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