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4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获悉,为加大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我省将到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纳入到城镇中小学教师的评价考核体系中。今后城镇参加评优、晋级的中小学教师,要有农村或薄弱学校一年以上任教经历。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中小学校10063所,教师22万余人。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虽然城乡教师的流动情况有所改善,但在我省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教师缺编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为加大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引导富余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将到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纳入城镇中小学教师评价考核体系中,对城镇参加评优、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教师,实行要有农村或薄弱学校一年以上任教经历制度。同时要求全省各地要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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