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6月7日电 5月,正是树木吐绿的时节,但是正在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哈尔滨却被开发商毁掉树木数百棵,而原因则是他们要开发建设新的小区住宅。
5月中旬,道外区宏伟路上一工厂整体搬迁后,原厂址被一家公司买下准备开发建设小区。工厂内从直径8厘米的小树到0.5米左右的大树无一幸免,记者在现场看到的直径在六七十厘米的大树根就有十余个,而该厂内留下的直径在1米以上的深坑就有20多个,厂内的砖头瓦砾上到处都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树枝。从树根和树枝来看,被砍伐掉的树木是杨树。据记者了解,该公司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毁树案件了。4月下旬也曾发生过一起毁树案件,该厂区内另一侧的近百棵大树未经审批就被砍伐一光。
“五一”期间,动力区一工地内也发生了一起大规模毁树案件,200多株大小树木被砍伐。经过有关部门现场鉴定,在平整场地的时候被砍掉的227棵树包括榆树、杨树、柳树、糖槭树等等,最大的树木直径竟达60厘米,最小的直径也在8 10厘米。而开发商毁树时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直到最近才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补办了审批手续。这里的绿化面积已经超过了总用地面积的40%,而且很多树木已经成片,完全可以根据树木的面积和分布,调整规划设计方案,直接将成片的林木改建成小区内的休闲场所。
据记者了解,到绿化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很容易,条件具备一周内就可以拿到审批手续。但是砍伐树木除缴纳赔偿费之外,还要每伐1株补栽5株以上,并按照补栽株数每株500元缴纳成活保证金。有关人士分析,企业不愿意办理审批手续的原因有很多,而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砍几棵树没什么事,明明知道应该审批也不去办理,直到被媒体曝光后才会想起补救措施。
另据记者了解,“五一”期间至今,全市共发生毁绿案件30余起,其中较为严重的还有发生在香坊区木材街和公滨路路口处的一处毁树案件,破坏丁香树20株、桃红5株和云杉1株。毁树的当事人当即被处罚。
相关链接:2004年6月1日起开始
实施的《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新开发建设的居住区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0%。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树木,应当经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