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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限制养犬有关规定
2005-06-14 04:39:1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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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4日电 哈尔滨市区内市民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对居民个人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一律捕杀;市民每户只允许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在上街遛犬时一律要挂犬类准养牌、家犬免疫牌和束犬链;市民不得携犬乘坐公交车辆,不得进入机关、学校、商店、饭店、公园等公共场所;犬类出户时间为19时至次日6时,犬在外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清除;遛犬时要远离人群,不得散放,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当犬咬伤他人时,养犬者应立即将伤者送至当地卫生防疫站接种狂犬疫苗,并依法赔偿损失。违反本《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按情节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