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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公共资产管理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2005-06-23 13:47:3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姜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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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3日电 近年来,我国把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注意力集中在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上,而对于行政事业的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的管理却有削弱的趋势。实际上,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管理框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资产是国家财政部门为公共事业提供的公共产品,是由财政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它支撑着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国家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因此,改进和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是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摆在各级财政部门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公共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制度的滞后和管理手段与客观发展形势不相适应,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相当混乱,资产流失严重,大量账外资产在体外循环,有的已经非常严重。2003年,通过对省直103个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发现78个单位存在账外资产18.1亿元,占其净资产的28.5%;2004年在对24个单位的资产清查中,查出账外资产35.34亿元,占其净资产的38.48%。经分析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从管理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滞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管理的依据是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5年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侧重的是资产处置环节的管理,没有对资产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形成了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是对资产使用环节缺乏调剂和控制手段。在资产使用环节,由于资产形成渠道的多样性,导致资产配置不公平,一些单位出现大量闲置资产,形成了苦乐不均现象。财政部门缺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调剂办法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使资产的配置和调剂相脱节,没有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

  三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脱节。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改革要求资产增量的确定要以存量为依据,做到预算编制科学;政府采购制度要求资产配置要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这些都要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但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公共资产管理机构不是财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资产与资金管理部门的结合上,同财政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管理体制不顺的市县,这种“两层皮”的现象尤为严重。

  (二)从占有、使用单位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资产占有单位管理意识淡薄,重钱轻物思想严重;二是财务与资产管理相脱节,形成大量的账外资产;三是财务设置不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四是产权不清,非转经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二、改进和加强黑龙江省行政事业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的途径

  参照财政部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际,深化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着重解决的是管理机构不对口、职责不完整、管理职能欠缺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一)明确管理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上下没有统一。根据国家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归财政部的做法和要求,黑龙江省应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专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同时,要求有关市县参照省里的做法,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从国资办划入财政部门,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从而在全省建立起由财政部门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强化管理职责,将资产配置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

  根据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建议在现有资产管理职责基础上,增加以下管理职能:

  1、强化对资产配置管理职能,使资产管理真正到位;2、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自行购、建置资产的审批,防止账外资产的恶性膨胀;3、强化对事业单位的投资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三)修改和完善现行制度办法,建立科学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前颁布的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已经不适用于目前管理的需要。特别是1995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反映现行的管理体制。鉴于目前财政部已经起草了新的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使我省的办法能够与国家的办法做好衔接,目前,我省可按照这两个办法的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做好我省办法的研究、起草以及颁布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待国家办法出台后,再出台我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等地方规章进行修改,同时起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办法。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把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为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