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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空的处方药 哈尔滨一起药物中毒事件引出的调查
2005-07-05 09:30: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孙佳薇 郭铭华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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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7月5日电 这是一起典型的自主服药导致的药物中毒病例。“只因为相信药店营业员说:‘药物可以以毒攻毒’,便买了比原来药物药性更强的药,导致药物中毒。”6月末,记者在省医院采访时,大夫向记者介绍了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居民张桂香因为用药不当而导致中毒,最后被家人紧急抬到医院急救。

  张桂香,今年55岁。据她的女儿介绍,由于前几天天热,喜欢吃水果的妈妈经常拉肚子,听邻居说,吃莨菪类药品治拉肚子的效果好,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到小区附近的药店买了一盒。说明书上说吃2粒,但看到妈妈难受的样子,就擅自做主让她吃了4粒,吃药3个多小时后,她的妈妈出现心慌的症状,家人也没太当回事,以为只是药量服用多了的原因,便来到家附近的药店买解毒药。在跟营业员说明她妈妈的病症后,药店营业员给她推荐了比张桂香现在所吃药的药性更强的同一类莨菪类药品,说以毒攻毒就没事了。不懂医学常识的张桂香及女儿都信了营业员的话,吃了营业员推荐的药,服用后不久张桂香出现呼吸费劲的症状,家人都觉得药吃得不对了,连忙把张桂香送到医院救治。据医生确诊,张桂香为药物中毒。医生告诉家属,莨菪类药品属于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大剂量的使用会导致病人出现心慌、躁动、气短等症状,甚至死亡。

  大夫说,我们常强调用药安全,但是实际上生活中像这样自主服药的市民大有人在,都把自己当成了“老中医”了,一次两次觉得也没有什么大纰漏。但“是药三分毒”,药品引发不良反应已成当前医疗界反映比较突出的严重问题之一。这起药物中毒事件应该给我们敲一记警钟。

  处方药销售挂空挡运行

  药店:只要你掏钱,我就敢卖药消费者:开处方太麻烦,医生开药太贵药监部门:要想查处,还需要当事人的举报

  1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近二十家大中型药店。

  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人民同泰药店。记者问,没有处方可以买先锋类的消炎药吗?该店营业员热情地回答:“可以。”并给记者推荐了4种消炎药。在道里新药特药药店的柜台前,记者向营业员表明,要给发烧的家人购买先锋类消炎类药物,营业员并没有让记者出示处方就要开购药票据。记者称不知道病人对此药会不会过敏,营业员说一般都不能过敏,没什么事。并称如果怕过敏,可以买中药性质的消炎药,因为这种药的副作用小。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果戈里大街上的一家国有泽林大型药店,在这里,记者看到前来购买药物的消费者络绎不绝。当记者站在标有明显“处方药”字样的药品柜台前的时候,见到的却是很多消费者不用任何处方就可以直接购买处方药。记者为此特意向营业员问道:“我想买降压药,可是没有处方,能买吗?”营业员二话没说开了票。记者马上又追问:“不是国家规定,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出示医生开的处方吗?否则,药店是不能出售这类药品的。”营业员想了一会儿,对记者说:“一些降压类的药是不需要持处方购买的。”前来购药的陈女士说:“我一般都是到药店买消炎类的药。虽然知道在药店购买一些药物必须出示医生开的处方,但我觉得无非是感冒、发烧之类的一些小病,吃点消炎药就好了,到医院开处方很麻烦的。现在到药店买这些药不拿处方也卖,何乐而不为呢?”

  记者走访了近20家药店,发现一个共同点就是:在这些地方购买处方药根本不用出具任何具有“处方”性质的证明。记者同时发现,顾客买处方药时既没有处方也不向药师咨询的现象十分普遍。

  据调查,市民进药店自选处方药的原因,除了认为自己只是有点小毛病,不用去医院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嫌医生开的药太贵。在记者暗访过程中,刘先生是惟一一位拿处方进药店的顾客,但他没有按医生的药方买药。因为看过了价目表他才发现,医生开的药实在太贵了,一瓶进口糖浆35元,一盒抗生素56元。“医生说我只是喉咙发炎,开药方时还问我是公费还是自费,我说是自费,”刘先生一脸无奈地说,“可没想到医生竟给我开了90多块钱的药。”刘先生说,凭自己的生病经验,自选了一盒9元多的红霉素和一瓶13元的咳嗽糖浆。记者从消费者口中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药店在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之后,存在不给消费者信誉卡的现象。

  省医院南岗分院的门诊内科魏宪和主任认为,有病应该先到医院诊断然后再到药店买药,不能“有病自医”,因为同一疾病有很多症状,但同一药物不能治疗不同症状的疾病。在购买非处方药时,应该选择以前服用、证明确有一定疗效的药品。如果“要听药店的”,就必须听药店职业药师或从业药师的推荐。因为虽然一些药店的营业员也都进行过有关药品知识方面的培训,但其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因此营业员的推荐不比药师介绍或自己凭经验购买来得稳妥。在购买处方药时,由于处方药有一定的毒副作用,所以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店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就推荐药品是容易给顾客带来生命危险的,就拿常用于治疗降压的倍他乐克来说,如果有支气管哮喘、严重心衰的病人是不能吃的,但没有类似病情的患者服用效果是非常好的。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的于红主任介绍,药店在出售“处方”药时,如果没有药师、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在处方药上签字就售出,是违规的,消费者可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或药品稽查总队举报。目前,由于人手有限等因素,经常性地去药店检查还不太现实,只能靠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旦有消费者举报,药监部门会立即查处。

  处方药限售后凸显的新职业

  执业药师数量奇缺

  药品的使用绝非儿戏,关系患者生命安危。在药品使用中,药店药师的作用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但在记者采访中发现,想在药店找药师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比登天还难。小药店根本没有药师,大中型药店的药师不是不在岗就是和其他营业员一样卖药没空搭理顾客,完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1日,在仁易大药店,记者说想买消炎药,营业员向记者推荐了一种顾客反映最好的罗红霉素。记者表示想找药师来咨询一下用药,营业员说我们没有药师。1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哈市南岗的国有泽林大型药店,记者表示要买利君沙,但想找店内的药师指导用药,该店营业员告诉记者药师下班了。

  一个药店的一位营业员告诉记者:“我们药店的执业药师也是站柜台卖药,我们也是站柜台卖药,也没看出她有什么不同之处,可她的工资比我们高许多,我们很多人都有意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店执业药师对记者说:“我是被药店招聘过来的,之前店里没有执业药师。现在,我的工作任务是检查药品和为病人咨询用药安全常识,小病我还给他们诊断一下。这几个月单位的营业额好像没什么大的增加,这说明患者对用药安全问题的认识可能得有一个过程。”

  据了解,截至2005年2月,我省有执业药师2905人,其中只有200人在哈市一些规模较大的药店等经营企业工作。总体说来,我省现有执业药师不仅数量奇缺,分布也不合理。有35%的执业药师分布在医药工业领域,愿意到药品经营单位去工作的人较少。

  面对哈市药店出现的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的于红主任表示担忧,她说,目前,我省执业药师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还在人们对执业药师的认识上,如果消费者都对执业药师有了一定的认识,认识到执业药师是用药质量的保证,都到有执业药师标识的药店去买药。(一般地,有执业药师的药店要在大厅悬挂执业药师证。)那么,哪家药店不配执业药师就会影响销售,这样一来,执业药师就会很快发展起来,消费者用药也会更加安全。

  □新闻链接

  26家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根据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最近一次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家被统计的医院中,发现717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结果表明:抗感染类(以抗生素为主)的药品不良反应构成比例最高,占发病总数41.28%;在引起不良反应的全部47种药品中,以目前已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划分,处方药为42种,占89.4%,非处方药为5种,占10.6%,处方药的不良反应远远高于非处方药。

  这些统计报告是医院用药中发现的不良反应,而且是在医药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的。可以设想,在没有医药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消费者自行使用这些药品后果的严重性。

  □新闻背景

  处方药双轨制取消时间表

  2001年12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出处方药双轨制取消时间表:从2005年1月1日起,抗肿瘤药、激素类避孕药除外处方药等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从2005年7月1日起,治疗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12月31日以后,实现全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在药师指导下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处方药在药店销售将全凭处方,否则将取消药店经营处方药的资格。这是我国药品销售的一场革命,旨在减少人们滥用抗生素等药物带来的危害,保证人们安全用药。这一规定出台后,更多的声音在问:在保证老百姓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怎样打破垄断,最终把医疗费用降下去,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