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8日电 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逊克县,债权人沙石江不但没有从欠款人吕凡殿处要回自己的300元钱,还因此被判刑并赔偿给人家二万元人民币。
沙石江与吕凡殿原本是朋友关系。一次,吕凡殿从沙石江处借了300元钱,虽然沙石江多次催要,但是吕凡殿总找借口推托。2004年12月12日,沙石江再次找到吕凡殿要钱,两人话不投机动起手来,沙石江将吕凡殿的胳膊踢伤,并导致劝架人许增泉左肱骨骨折。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沙石江自愿赔偿吕凡殿医药费等共计二万元,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从轻判处沙石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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