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8日电 一个市委办公室的司机,竟采取多种手段,贪污、挪用了18万余元公款。近日,虎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成功破获了这起贪污、挪用公款案。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异地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张某原系虎林市委办公室秘书兼司机,后任虎林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在其担任市委办公室司机期间,虎林市委办公室准备购买一辆丰田吉普车,由犯罪嫌疑人张某与他人联系并商定价格为51万元,张某在向市委办公室领导汇报时却谎称该车价格为55万元人民币,最终该车以51万元的价格成交,多出的4万元被张某据为己有。另外,张某还借修车之机,套取现金1.2万元。除上述犯罪事实外,张某还伙同某公司经理周某共同挪用公款13万元,用于其个人从事营利性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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