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日电 日前,一份特殊的喜报引起了桦南县应届毕业生的广泛关注: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桦南县第二中学学生小亮(化名)以530分的成绩考入山东某本科院校。
消息传来,小亮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是法官、老师、同学和社会上关心我的人挽救了我,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2003年3月,小亮为帮好友于某解决与韩某的矛盾,参与了同学间的打架,并用砖头将韩某的头部打成重伤。
此案被上诉到桦南县法院。当时,法官在审理该起案件中了解到,小亮家住农村、母亲无职业、父亲下岗且身患重病,家境比较贫寒。平时小亮学习努力、成绩优异,此次系因“哥们义气”走上犯罪道路。法官们决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法官们在与法定监护人和学校取得联系,落实了具体的帮教措施后,决定对其处以缓刑。
重返校园的小亮没有受到歧视,相反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和帮助。法官们也多次回访其所在学校教师及同学,了解其在校期间表现。法官们还利用回访的机会与其谈心,鼓励其放下包袱,安心学习,并帮助他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桦南法院刑庭少年法庭法官日前对记者说,他们在小亮考上大学后继续对其帮教同时,还将对其进行生活上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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