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5日电 家住哈尔滨的韩老太想到养老院养老,4个儿子却执意要在家中奉养她。老人一怒之下将4个儿子告上法庭。日前,市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作出判决:支持老人的请求,判决韩老太的4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80元。
韩老太已八十有余,一直由4个儿子轮流赡养,2004年5月轮到二儿子赡养时,由于二儿子无力照顾,便将韩老太送往养老院生活。待三儿子和四儿子赡养时,韩老太已习惯了和其他老年人交流的生活,不愿离开养老院。但儿子们不同意,认为母亲有儿子家却不住的行为很“不像话”,韩老太一气之下将4个儿子告上法院,要求他们给付赡养费让其到养老院生活。
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韩老太的4个儿子虽已履行了赡养义务,但依据韩老太年迈体弱的实际状况及其坚持在养老院生活的强烈愿望,频繁改变老人的生活环境不利于老人身心健康,故由4个儿子承担赡养费支付义务,由韩老太自由选择其生活方式为宜。依据韩老太的4个儿子的实际生活水平、老人的身体状况及养老院的收费标准,判决韩老太的4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其赡养费80元。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