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8日电 日前,鸡东县永安镇49户农民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帮助下,获得了15余万元的赔偿款,农民们各个愁眉散解喜上眉梢。
今年春季,鸡东县永安镇11个村49户农民使用了外省某化工公司生产的壮秧剂,不久,水稻秧苗出现大面积死苗和蹲苗现象。农户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鸡东县工商局。
县工商部门经过20余天实地调查后发现,全镇使用该壮秧剂导致死苗、蹲苗的受害水田面积达2870亩,如不立即处理,让农民及时改种或重新植苗,误了农时,直接损失预计达到220万元。
鸡西市和鸡东县两级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办案。他们与壮秧剂生产厂家协商,达成赔偿农民损失协议,一次赔偿49户农民153350元,并对2户二次插秧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农户补偿4400元。6月23日,市、县两级工商执法人员带领经销商把赔偿款发到农民手中。
责任编辑:朱丹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