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8日电 黑龙江日报近日刊登一封读者来信,全文如下:
民生民声编辑:
我们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的学生,7月14日我们在木兰县游览后,经巴彦县来哈尔滨市。途中经历的三件小事令人忧心。
一、“方便成不便”。国家明文规定铁路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民航机场等公共客运场所禁止收取公共厕所如厕费,可是在某县客运站候车室内,我们却看到这里的公厕“铁将军”把门,内急者在候车室找了一圈,才找到公厕的“负责人”,被告知需交5角“方便费”才可如厕。
二、载客成“宰客”。我们在哈尔滨市三棵树汽车站前的出租车站点儿,问一辆出租车司机:“到哈站多少钱?”答曰:“8元。”但是,到哈站后付款时麻烦出现了。该司机声称,他当时说的是:“起价费8元。”而我们应付的则是计价器上显示的35元。于是发生了争执,最后该司机说,实际上的车费应该是18元左右。
三、物品存放漫天要价。在哈尔滨火车站一家小件物品存放处,我们要存一些行李,存放时间约8个小时。问到存放费用时,该处的工作人员报出的价格是30元,我们嫌贵,这个工作人员把价格降到了20元。最后我们把东西存放到另一个“国有物品存放处”,同样的物品同样的时间,费用是10元钱。
我们在家乡的行程不算太长,仅300多里地,就遇到三次乱收费、漫天要价乃至欺诈的丑恶现象,这暴露出我省一些行业管理上的疏漏,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吴维等
责任编辑:单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