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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符合条件低保家庭全部住上廉租房
2005-08-25 06:40:5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东北网8月25日电 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子解到,我市确定的“27户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已全部享受到廉租房优惠政策。
昨天,记者来到残疾人王永河夫妇家采访。王永河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夫妇和孩子还挤居在一间仅10余平方米的平房内。由于他们夫妻俩都是残疾人,一家三口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无钱买更大的住房。当听说市政府出台城市廉租房制度后,他试着也去报了名。政府按实物配租的形式,给他们家提供了一套使用面积30多平方米的新楼房,圆了全家人改善住房条件的梦想。
据市财政局综合处王耀发处长介绍,为保障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我市于2003年5月21日起开始实施《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计划在2005年底,使市区内现有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低保户全部享受到廉租房政策。根据《办法》规定,由市房产住宅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购、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等日常管理工作;补贴资金则由财政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的增值资金等组成。为此,市财政局会同市房改办对我市低保户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了我市人均居住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并可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为1127户。两年来,市财政局经过多方筹措资金1085万元,并按照发放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等形式,已分别为1031户低保家庭发放了住房租金补贴,对96户实行了实物配租,使我市符合这一条件的低保家庭全部提前享受到廉租住房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