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4日电 肇东市的关某找人帮他寻找刘某,并说谁找到就给谁酬金。受雇方王某将刘某的联系方式告诉关某所托之人后,拿到了2000元酬金。但因联系不上刘某,关某向王某索钱未果,关某遂将王某诉到了法院。
家住肇东市宋站镇的关某,一直思念失散多年的好友刘某,便找来该镇的任某和彭某帮忙寻找,同时还许诺谁能找到刘某就给谁2000元作为酬金。事后,任某和彭某找到消息灵通的王某,王某答应可以找到刘某。几日后,王某通知彭某说他已经有了刘某的下落,并告诉了刘的手机号码,按事先约定,彭某将2000元酬金交给了王某。关某在拿到刘某的联系方式后,却一直因电话不通而联系不上刘某,认为的消息不准确,便让王某反还酬金。王某拒绝反钱,于是,关某遂将王某诉到了法院。
此案在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认为双方在都同意继续履行雇佣合同的基础上,限令王某在一个月内将刘某的联系方式及准确地址提供给关某,经确认消息真实后,关某支付给王某的2000元酬金归王某所有;如王某逾期不能提供出刘某的联系方式和准确地址,王某应将酬金返给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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