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9月14日电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黑龙江省乡镇机构和乡镇领导职数开始大幅度"瘦身"。近4年来,这个省撤并了303个乡镇、5437个行政村,乡镇领导职数和村干部也同步精简了38.6%和42%。
自2000年启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黑龙江省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逐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并同步实施了撤乡并村、改革乡镇机构等配套改革。2004年,这个省又率先实施了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其中一项重点工作便是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机构改革,建立起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
经过4年多的改革,黑龙江省农村上层建筑发生了深刻变革,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与2000年相比,这个省的乡镇和行政村总数分别减少了25%和38%,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分别精简了46%和48%,促进了"减事、减人、减支"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农村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调整对乡镇政绩的考核办法,清理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制度,创造有利于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环境。各部门也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支持改革,不得要求机构上下对口,以此来增设乡镇的机构和人员。
据悉,黑龙江省将实行乡镇机构、事业编制"实名制"和省级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乡镇编制公示和乡级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卡制度,对擅自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