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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忘义用作废欠据告状
2005-09-29 10:54:48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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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9日电 佳木斯市桦南县农民李某最近来到法院,诉称本县农民张某在1998年买他的机动车欠款1800元,至今赖账不还。他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欠据作为证据证实。

  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张某确实在1998年买了原告的机动车,并且打了1800元的欠据。不过,被告已经在2001年年底卖大豆时还清了这笔欠款,虽然在还款时没抽回欠据,但是有李某本人打的收据以及证人可以证实。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