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大庆10月25日电 10月24日8时30分,大庆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对因作弊被开除学籍的大庆市某大学大四学生状告母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深度阅读10月24日8时30分,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对因作弊被开除学籍的大四学生状告母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包括120名新生在内的200余人旁听了此案。据了解,此案属黑龙江省首例。
事实:因作弊被开除2005年5月19日,大庆市某高校2001级学生王宫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重修考试前,由于对考试没有把握,所以产生了作弊的想法。
他找到同班的两名已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当“枪手”。在王宫正准备进入考场时,遇到了也来参加考试的外班同学张亮,张亮得知王宫的作弊方法之后,也想一起实施,而且又找了一个本班同学帮忙。进入考场后,王宫看到考试纪律比较严,而且自己又已“挂”了5科,即使这一科过去也得不到毕业证,出于这种想法,他放弃了让同学传答案的念头,坐在了教室的中间位置。
相反,张亮坐在靠教室后门的位置,实施了一系列作弊行为: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试卷将发下来的试卷换下来,趁老师不注意将新的考卷顺着门缝踢出去,之后又假借上厕所之机走出考场,将试卷复印后,自己拿着原考卷回到考场。
三个帮忙答卷的学生被流动监考老师抓住后,其中两个研究生说出了自己是被王宫找来传答案的。2005年6月3日,鉴于这样的事实,这所高校决定以王宫同学组织作弊为由开除其学籍。
庭审:双方争辩四焦点
庭审开始20分钟后,因被告代理人认为本案不具有可诉性而休庭10分钟。10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在激烈的辩论中进行,记者将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焦点一: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被告方认为:第一,本案被告是一个典型的事业单位,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权作出行政行为;第二,本案的被告对原告王宫同学违反学校纪律考试作弊作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维护学校纪律所作出的内部管理行为,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具有可诉性。
经合议庭合议后,法院认为,因考试违纪,高等学校开除学生学籍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焦点二:张亮的行为是否与王宫有直接关系?王宫没有参与作弊是否可以认为是行为中止?
原告方认为,第一,张亮并非王宫所找,其行为是自己的行为,与王宫无关,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第二,王宫同学根本没有选择一个有利于作弊的位置去坐,也没有将考卷带出考场,王宫自动中止了作弊行为。
被告方辩称,第一,考试前,原告已经找人作弊,是有准备的,当时他们只是分工不同而已;第二,考试中,王宫没有中止其他人作弊,且使用了通讯设备,通过一个“枪手”发短信,也可以证明王宫的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如果王宫放弃作弊行为,他应当向外面的同学表示其放弃,而且证人也证实,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在外面的同学被发现作弊了才中止其作弊行为。
王宫称,因为当时以为自己不往外面传卷子,就不会有人给自己作答案了,自己并没有组织这件事。●焦点三:三名证人的证词是否真实?
原告认为,作弊行为发生于5月19日,学校作出处理决定是6月3日,而这三份证据是6月14日写的,其真实性值得质疑,这三份证据有可能是三人迫于学校压力,在学校的授意下写的。
被告辩称,5月19日,这三名学生向学校写了检讨书。但因为当时没有写明作弊的具体细节又没有三名证人签字,因而需要加以补充。另外也因为三名证人要毕业离校,才又在6月14日让每人重写了一份证词。三名证人学生毕业后要离校,所以就事情经过的细节加以补充,三名证人出庭的事实也说明,5月19日出具的证言与6月14日出具的证言的内容是一致的。●焦点四:考场纪律是否严格?
原告方认为,从庭审过程可以看出,当时的考场是十分混乱的,因为学生可以自由挑选座位,也可自由出入考场,将考卷带出考场。
被告方辩称,说考场十分混乱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至于王宫没选择有利的位置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座位是随机排考号的。几个作弊的学生事先商量好,一个人坐在后面的位置就足够了。
王宫称,当时根本没有什么考号,只是谁先把书包放在座位上,谁就坐在那儿。
原告:感到羞辱与无奈
原告代理人在最后陈述时说:“我们感到羞辱和无奈。羞辱的是王宫把培养自己近4年的母校告上了法庭;无奈的是王宫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宫念了近4年大学,其父母含辛茹苦。王宫只是动了作弊的念头,一念之差就遭到如此‘处罚’,是不公平的,以致于可能拿不到毕业证。这对王宫的整个人生都将留下一个历史性的、永远磨灭不了的阴影。希望学校收回处理决定,实事求是地、公正地给予处理。”
被告代理人在最后陈述时说:“一、我们认为本案不具有可诉性,因为学校作为一个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对王宫的作弊行为,属于单位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具有可诉性;第二,从本案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可以看出,被告对原告作出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法律程序。王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作弊,情节严重,这个事件涉及了五个人,学校对此作出了严肃处理。而且在考试过程中,其中一个人将考卷拿出去,造成考卷的扩散,其情节十分严重。我们认为,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此案将择日宣判,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