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5日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宋某不但没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向朋友刘某偿还所借的1万元钱,还在刘某多次追要的情况下,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为此,刘某将宋某夫妻俩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偿还欠款1万元。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该市首例“夫债妻还”案作出一审判决,宋某夫妻俩共同偿还刘某欠款1万元。
据法治网报道,2003年12月26日,宋某以急用钱为由,向朋友刘某借了1万元钱。后刘某每次只要是打电话催促急了,宋某都是气急败坏地告诉他:“没钱还,你爱上哪儿告哪儿告去。”看到自己昔日的朋友如此不念旧情,借出去的钱也没有指望。今年2月,刘某一怒之下将宋某夫妻俩一起推上了被告席,要求二人偿还其1万元欠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是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相关规定,所以其所欠的债务按宋某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宋某应对未及时偿还刘某借款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法院据此依法判决宋某夫妻共同偿还刘某借款1万元。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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