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一把手”不作为将受惩戒
2005-11-02 13:14:52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王莉 尹伟明
东北网齐齐哈尔11月2日电记者从齐齐哈尔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责任到人,明确责任,齐市开始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追究制明确指出,单位正职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近日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部门责任制》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责任追究制》。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已转发通知,要求齐市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遵照执行。责任制对各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责任追究制规定,对导致或间接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中出现的9种情形都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负责人未尽职责,出现严重问题,形成严重后果,由委员会报省政府决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