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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委会主任利用土地补偿款牟取暴利 受贿9万被判7年
2005-11-03 08:59:1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宝琨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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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1月3日电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某村委会原主任徐某利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牟取暴利并收取9万元巨额贿赂。经道里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近日,道里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近几年,松北大开发政策促使松北区许多村镇土地被政府征用,而一些村民和村官也围绕着征地补偿款谋取利益。

  2003年始,松北镇某村大量土地被政府有关部门征用,为此,该村得到相当数量的国家土地补偿款。由于土地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不等,许多村民为了获得更多补偿,相继给徐某送钱。

  2003年4月,村民王某所承包的鱼塘按地界划分应属邻村,该鱼塘的征用补偿款已划入邻村账户。但王某为了得到补偿款,找到徐某希望得到补偿,但协商未果。随后,王某给徐某拿来2万元。几天后,徐某说这件事很麻烦,钱恐怕不够。于是,王某又向亲戚借了2万元给徐送去。不久,徐某利用职务便利从本村的补偿款中拿出40万元,发放给了王某。

  村民陈某等三人为得到较高的农作物补偿款,送给徐某5万元。徐收下赃款后,故意提高陈某等人农田农作物作价标准,发放了陈某三人的农作物补偿款。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