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4日电 2日,佳木斯桥南街早市内,两名商贩正在出售林蛙。
其中一个商贩将林蛙放在泡沫盒里,林蛙挣扎着向外爬,有的已经奄奄一息;另一个商贩出售的林蛙稍大些,灰背红腹,商贩说,他出售的林蛙品种纯,是在农场捕到的,10元1公斤。10月25日,在近江路综合早市内有人销售林蛙,他称林蛙是在梧桐河农场的河套内抓的,12元1公斤,购买者很多。10月27日,在桥南路与中山街交汇路口附近,一名妇女在销售林蛙,因为离水时间较长,其中一些林蛙已经死去。
据了解,这些林蛙多来自佳木斯农村的稻田地、河套和泡沼内,一些农民利用农闲季节抓捕,然后卖给去收购的商贩,商贩再通过秘密途径贩运到我市。农民出售林蛙每公斤两元,在我市贩卖,其价钱就上涨到12元左右,暴利使这一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在我市市场屡屡出现。
市林业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林蛙体内携带病菌,食用危险性极大。要从源头上杜绝这一现象,除加大对农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观念的宣传力度外,市民也应自觉爱护动物,拒食林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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