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14日电 绥化青年丛斌21岁那年,在患有结核病的情况下,被关进了绥化市看守所,并被人踢伤了睾丸,虽然经过治疗,一侧睾丸还是脱落了,现在另一侧也面临着被摘除的危险。丛斌父亲流着眼泪说———“谁来救救我可怜的孩子”
第一次见到丛斌,是2005年8月10日。当时记者接到一个电话,恳切之声打动了记者:“我的孩子可能活不了多久了,记者同志,你能不能来看看我的孩子……”
记者当晚赶到了丛斌家,一进屋便看到了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小丛斌,全身呈现灰青色、瘦得皮包骨头、呼吸吃力、腹部浮水严重,跟半年以前的照片相比,很难判断出是同一个人。
丛斌现年22岁,父母都是农民,由于贫困加之学习成绩也不十分理想,早早的就退学为家里做些帮衬。2004年12月13日,丛斌因涉嫌诈骗手机案被刑事拘留。
丛斌艰难的讲述了事情的经过。2005年1月16日,丛斌在看守所期间与同屋的姚某发生争执,争执中姚某用脚踢了丛斌下身。丛斌顿觉疼痛难忍,立即向值班管教报告了情况,要求就医未果。次日早丛斌再次要求就医,均遭到拒绝。春节前两天(2月6日),丛斌被送进绥化市医院,做了手术。丛斌说当时就是把阴囊里的脓洗了洗,放了一个引流条。3月15日,丛斌被公安局以劳动教养三年所外执行的名义,放回家,由于是丛斌有结核病必须在监外执行。
记者从绥化公安局获悉,当时医院诊断为附睾有问题,给丛斌切除了附睾。
而丛斌一家对切除附睾并不清楚。丛家为了给儿子治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但终因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期,久治一直却不见好转,2005年5月27日丛斌已病到下不来床,一侧睾丸从引流口掉了出来。睾丸经绥化市第一医院做病理,诊断为睾丸坏死。
为了给孩子看病,丛家多次找到绥化市公安局,希望公安局给孩子看病。公安局的解释是“手术回来后,在狱中进行了进一步的治疗,继续点滴,后来伤口便愈合了,病已经好了。给丛斌办理了三年劳动教养所外执行,是因为他有“结核病”。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前,要进行体检,有传染病的要单独关押,不会继续危害社会的也可以取保候审。丛斌父亲表示,如果丛斌当时真有结核病的话,至少也应单独关押,那么也就不能和别人发生争执了,睾丸自然也不会被人踢伤。如果取保候审就更不会出什么危险了。
绥化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承认:“看守所在收押的时候没有给犯人做过体检。犯人之间发生争斗,是看守所教育不到位造成的。”
值得庆幸的是,绥化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先后带头捐款、从公安局借款2万余元救治丛斌。在医院精心的治疗下,丛斌的病情开始好转起来。然而就在丛斌刚刚脱离生命的危险的关键时刻,医院却表示“剩下的一侧睾丸情况不好就得拿掉”。而治疗的经费又成了丛家的燃眉之急。
2005年10月18日记者再次得到消息,丛斌转到肇东医院治疗后,现在已经停药达十余天,初见好转的病情又开始恶化,医治还存有一线希望,停止治疗就只能是切除病变,成为一个“废人”。
对于这样一起因疏忽而延误了治疗导致遗失睾丸进而危及生命的事件,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从中吸取教训,而不是看着悲剧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