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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村官利用土地补偿款牟暴利 受贿9万被判7年
2005-11-14 16:51:09 来源:新华网  作者:范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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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1月14日电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村官腐败案,一名村委会主任因收取9万元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从2003年开始,哈尔滨市大规模开发松北区,松北镇集乐村大量土地被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得到相当数量的国家土地补偿款。由于土地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标准不等,村委会原主任徐国君利用掌握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权,大肆收取村民贿赂,然后弄虚作假乱发补偿。

  村民陈某等3人为了得到超标准的农作物补偿款,送给徐国君5万元。徐收下赃款后,故意大幅度提高陈某等人农田农作物的作价标准,发放了陈某3人的农作物补偿款。

  村民王某承包的鱼塘按地界划分应属邻村,鱼塘的征用补偿款本已划入邻村账户。王某为了得到补偿款,于2003年4月找到徐国君说和,但没有结果。随后,王某分两次送给徐国君4万元钱,徐于是从本村的补偿款中拿出40万元给了王某。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国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故判处有期徒刑7年。

责任编辑:刘华